各本科生培养单位:
根据教育部印发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规定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及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 2026 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》,经研究决定,2026年全校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、评定和上报工作正式启动。测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进行组织实施,具体工作由体育学院牵头,相关职能部门、各学院(研究院)明确责任,协同配合,共同完成。
测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试对象
全校本科学生(不含港澳台学生、交换生、留学生、预科班学生)。
二、测试内容
室内项目: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立定跳远、引体向上(男)/1分钟仰卧起坐(女)
室外项目:50米跑、1000米跑(男)/800 米跑(女)
三、测试时间及地点
1、测试时间
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0日。
(1)2025级、2026级学生测试工作从10月12日开始,11月6日结束。
(2)2023级、2024级学生测试工作从10月20日开始,11月10日结束。
2、测试地点
室内项目: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(体育馆一楼103)
室外项目:晨曦运动场
四、测试方法
1、2025级、2026级学生测试工作由体育学院教师统一组织随堂测试。
2、2023级、2024级学生下载“体适能 APP 学生端 ”,使用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后进行自主预约,具体测试时间如下(10月20日至11月10日):
周次 | 星期二 | 星期六 | 星期日 |
第7周 | 10月20日 | 10月24日 | 10月25日 |
09:30-11:30 13:30-18:00 | 09:30-11:30 13:30-18:00 | 09:30-11:30 13:30-18:00 |
第8周 | 10月27日 |
| 11月1日 |
09:30-11:30 |
| 09:30-11:30 13:30-18:00 |
第9周 | 11月3日 | 11月7日 | 11月8日 |
09:30-11:30 13:30-18:00 | 09:30-11:30 13:30-18:00 | 09:30-11:30 13:30-18:00 |
第10周 | 11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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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30-11:30 13:30-1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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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时间段预约人数有限,额满即止。在预约时间段内,先进行室内项目测试,再进行室外项目测试,必须完成全部测试项目,无故缺测或缺项者,本年度测试成绩以零分处理。若遇下雨等特殊情况,则另行安排时间测试。
五、成绩查询
学生可在测试完毕当日使用体适能APP查看测试成绩,如对成绩有疑问需在测试结束后第二天前往体测中心处理;不及格者请预约下一时间段进行补测,本学期将不再另外安排补测时间。
六、测试项目指导
为了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学生体质健康个体差异状况,学生体质健康中心将开展测试项目指导,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测试项目锻炼。
指导时间:测试期间周一至周五 9 :00-11:30。
指导地点: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(体育馆一楼103)。
七、注意事项
1、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,否则不予测试。
2、为避免测试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,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着运动服、运动鞋进行测试。同时学生应提早到达测试场地,在测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。测试过程中如感觉身体不适,应立即终止测试,联系校医院进行处理。
3、为杜绝因测试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,保证测试正常进行,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体测中心提交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。2025级、2026级学生免测由各体育课老师统一上报学生名单至体测中心;2023级、2024级学生免测流程如下:下载“体适能APP ”,点击“免测申请”,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(材料须包含:1.三甲医院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;2.经本人及院系辅导员签字同意的免测申请表。),经体测中心核准后可免予《标准》测试,并存入学生档案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。如在规定测试时间内由于其他因素不能参加测试需要申请缓测,学生自行填写缓测申请,经本学院(研究院)同意后,由各学院(研究院)统一上报缓测学生名单至体测中心。上报日期截止于11月10日,逾期不受理。
4、严禁替考等舞弊行为,对于在测试中违反考纪的学生,将依据考试管理相关规定从严处理。
八、数据上报及数据核查
体育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按时上报由教育部规定的《标准》测试统计数据。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,教育部将在2026年11月组织测试抽查复核工作。因此,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,加强检查监督,定期抽查,确保报送数据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
九、测试数据分析评估及运动处方
学生体测中心负责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和研判机制,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,视情况采取分类教学、个别辅导等必要措施,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,切实改进体育工作,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。
请各学院(研究院)认真学习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2014 年修订)(〔2014〕5 号)的有关精神,要把《标准》测试、数据上报、结果公布等作为学院的重要任务,实行院长、书记责任制,明确具体部门、人员、组织测试方案,统筹安排、全面落实。并于2026年10月12日前指定至少一名负责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回执信息,对接后续体测相关工作。
十、咨询联系方式
028—87092231 杨老师
附件:《免测申请表》
体育学院
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
2026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