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1年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及学校通知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辅导员审核、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,确定以下同学为拟推荐者,现将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11月10日下午17:00前致电
87081602或者发邮件到tyxy@swufe.edu.cn。
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:李慕均、张文杰、何艺颖 2022届省优秀毕业生:李慕均
体育学院
2021年11月4日